(一)基本要求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和实训),累计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学时(按毎天安排6节课计),校外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三年总学时约为3000-3300学时。
实行学分制,原则上一般以18学时计1学分,入学教育(军训)1周为1学分,三年制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175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允许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按实际情况调整课程开设顺序,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本方案确定的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认知实习可安排在第一学年,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安排在后一学年。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课程设置中应设选修课,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约为10%。
(二)教学进程安排表(见附录)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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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 | 天津市翔宇科技贸易学校 | 3年 | -- |
计算机应用 | 石家庄铁路技校 | 2+3 | -- |
计算机应用 | 河津市新世纪计算机学校 | 二年,三年 | -- |
计算机应用 |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职教中心 | 3 | -- |
计算机应用 | 石家庄市栾城职教中心 | 3 | -- |
计算机应用 | 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三年 | -- |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斗门校区)教学进程总体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