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完成集训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与接收单位签订接收协议后,在入警培训过程中本人强烈要求终止协议的,总队将在收取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在分配到工作单位后至下达首次任职命令期间,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报请上级批准后,亦按上述规定处理。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和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三)禁止重复报名参加中国海警招收,每名毕业生在中国海警范围内仅限报一个海警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中国海警接收2015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