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与贸易(批准书编号:MOE33US2A20040125O)和金融学(批准书编号:MOE33US2A20040124O)两个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外方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数量达到教育部相关要求,全方位借鉴国外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引进美方原版教学大纲、授课方法和原版教材,其中占全部课程四分之一的专业核心课程由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资深教授来校全英文授课,旨在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知识、良好英语水平、多元国际视野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人才。
自2004年合作办学以来,已有近500名学生赴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学习。近年来,96%以上的项目毕业生获得美方学位,40%以上的项目毕业生考取了国内外知名研究生院继续深造,上百名学生被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美国波士顿大学、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录取。
本项目将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与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籍规定执行学籍管理,学生前三学年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习,第四学年须在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完成(前三学年学生英语语言成绩必须达到托福61分、雅思5.5分或PTE学术英语49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5)。
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获得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符合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录取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及以上者;该项目只招收有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更多信息详见招生网“合作办学”栏目。
答案来源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考生问答
2019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情况如何?入学条件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