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的全程纪律监察工作。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调整计划备案制度、亲属高考回避制度和招生督察等制度,强化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违反高校招生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提高认识,加强廉正教育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