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教学符合教育部有关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按照培养学生基本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学生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功能来定位,重在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创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职业能力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专业技能课
专业技能课结合国家对学前教育的要求和幼儿园工作实际,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并根据本专业标准细化各门课程的具体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教学目标,安排好教学内容。要进行行动导向的教学设计,提倡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任务教学、角色模拟、情境教学等方法,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特色,形成操作技能与职业规范相统一,学习内容与工作内容相统一,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一体化。要借助校企合作机制,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训基地,充实教学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提供有力保障。
任课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倡导反思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紧密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
(二)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要更新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管理方式。教学管理要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灵活性,合理调配教师、实训室和实训场地等教学资源,为课程的实施创造条件;要加强对课程教学及实践环节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保证教学质量。
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实训实习工作做到统一组织、落实计划、校企共管。学校和幼儿园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指派指导教师具体组织管理。实习指导教师要切实负责对实习生的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及考核评价。学校应关注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基本的实习生活与工作环境安全。
答案来源于:柘城县职业教育中心幼儿保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