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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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师范大学本科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