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2)专业分采用省统考美术分
(3)专业确定原则:执行“专业清”录取原则,即考生进档后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时,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如服从则随机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则不予录取,退档。
招生咨询方式:学校网站、电话、来人、来函
收费标准:普通类414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
联系电话:0514-87436188、8743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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