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招收昭通市内、外,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按20%的比例评选)学生免学费;
2、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国家现片特困地区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3、品学兼优学生享受国家每年每生4000元奖学金;
4、少数民族有1000元的生活补助;
5、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学自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或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6、学生毕业后可继续参加高职高校自主或对口专业招生考试,进入高职高校学习。对未升入上一级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学校负责推荐就业;
7、经考核鉴定合格,颁发相关专业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相关专业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166号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新生入学后,有一至两周的试读期,如发现有不适合在校就读的,将转换安置方式(转介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新生入学需自行备齐行李、衣物和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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