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166号
招收昭通市内、外,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按20%的比例评选)学生免学费;
2、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国家现片特困地区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3、品学兼优学生享受国家每年每生4000元奖学金;
4、少数民族有1000元的生活补助;
5、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学自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或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6、学生毕业后可继续参加高职高校自主或对口专业招生考试,进入高职高校学习。对未升入上一级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学校负责推荐就业;
7、经考核鉴定合格,颁发相关专业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相关专业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1、听障言障和视障孩子需要带上以下材料:户口簿,即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和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的1寸照片8张;需提供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低保证、建档立卡户证明的,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2、培智类的孩子需带上以下材料:户口簿,即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和残疾证及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及复印件,智力障碍新生须持有智力残疾鉴定证明,包括智力评估和适应行为评估两方面,自闭症孩子还须有自闭症行为评估证明;脑瘫、自闭症、智障孩子的智力残疾鉴定证明以正规医疗机构的鉴定为准;学生本人的1寸照片8张;需提供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低保证、建档立卡户证明的,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生需带户口簿,即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和残疾证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的1寸照片8张。
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直属于昭通市教育局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座落于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166号,交通十分便利。学校始建于1993年,现招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学生。现有教职工92人,专职教师84人。学校现有32个教学班,共380名学生。学生类型主要有:听力言语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自闭症、脑瘫、唐氏综合症等,分别就读于我校的学前教育部、聋教部、盲教部、启智部和中专部五个教学部。学校一直坚持以人为本,以生活为核心,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让这些特殊孩子未来能很好地融入主流社会,为其生存和发展奠基。学校明晰科学的“123”发展思路,建设敬业奉献的教师队伍,形成了我校“以学为本、以德为尚、以品为美、以技为荣”的良好学风,达成“1123”特色创建目标,努力实现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新跨越。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美的校园环境,是特殊孩子学习和康复的佳所在,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摇篮。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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