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办至今,先后开设了畜牧兽医、农学综合、文秘、热作、农村中西医士、预备役与保安、旅游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等20多个专业,其中,“农学综合”、“畜牧”为骨干专业,为社会输送了3200多名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校坚持走“上挂、横联、下辐射、外输出”路子,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规格的办学方式,先后与昆明官渡区职业中学、普洱市农校、普洱市卫校联合办学,抓住“云南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和“李兆基温暖工程”项目实施的机遇,加大培训力度,培训电工、电焊工、客服、餐饮服务、计算机等专业人员1800多名。学校1997年被评为“县级文明学校”,1998年被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及“地级文明学校”,2005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7年1月被认定为“省级文明学校”。
学校名称 | 学校标识码 | 学校性质 | 主管部门 | 学校地址 | 学校类型 | 学习形式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是否联合办学 | 学费收费标准及依据 |
墨江县职业高级中学 | 公办 | 墨江县教育体育局 | 墨江县联珠镇银匠冲50号 | 职业高中学校 | 全日制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3年 | 否 | 免学费 | |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 3年 | 否 | 免学费 | |||||||
现代农艺技术 | 3年 | 否 | 免学费 | |||||||
电子商务 | 3年 | 否 | 免学费 |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3年 | 否 | 免学费 | |||||||
畜牧兽医 | 3年 | 否 | 免学费 | |||||||
计算机应用 | 3年 | 否 | 免学费 |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创建于1984年9月,当时称“墨江县农职业中学”。1990年通过云南省教委验收为“云南省合格职业高级中学”。1997年,由原部队八十医院驻地搬迁到墨江联珠镇,与第二中学合并办学,校址在墨江城西,2002年,通过省教育厅验收为“省级示范性职业高级中学”,2005年被认定为“云南省贫困地区劳动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学校占地面积25亩,校舍建筑面积5463.96平方米,有教学生产用房3185.96平方米,学生生活用房2065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为350万元。有果林实习基地140亩,有教室、师生住宿楼、实验室、电教室、运动场、音体美器材,藏书20000余册。
地址:墨江县联珠镇银匠冲50号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一)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2008年,学校有职工87人,其中专任教师69人,外聘教师12人,中学高级教师6人,中学一级教师38人;大学本科学历36人。有毕业生399人,招生402人。现有在校生971人,22个班级,培训400人;少数民族学生805人,占82.9%。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