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历年来重视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多年来不断获得国家、省市荣誉。建校以来,我校学生运动员在全国残运会、特奥会等国家级比赛中共获得了8金4银3铜的优异成绩。2018年9月在我市举行的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校共有60多名运动员入选临沧市代表队并取得了28金、8银、17铜的优异成绩。我校学生历年参加省、市文艺汇演中均取得可喜成绩,多次荣获大奖。其中2007年有3个节目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第五届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2010年聋生舞蹈备选参加全国文艺汇演。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正面照片2张;
3.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转学的学生需要提供转学证明材料;
6.建档立卡学生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区(县)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法制建设先进单位、市级平安校园、省级文明学校、云南省勤工俭学先进集体、云南省勤工俭学实践示范性基地、云南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学校工作受到学生、家长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校秉承“文化教育是基础、养育是根本、职业教育是特色、艺体教育是亮点、康复训练是趋势”的办学理念,以全面提高学生基本素质、注重开发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坚持以素质教育为突破口,注重特长生的培养,不断丰富办学内涵,发展特长教育。
1.面向全市八县(区)招收语言障碍、听力障碍、智力障碍、视力障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的适龄残疾儿童及少年。
联系电话:0883-2168158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340号
(一)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教育阶段 |
招生类别 |
计划 招生(人) |
范围 |
义务教育阶段 |
听障学生 |
15 |
6—12周岁的听障儿童 |
义务教育阶段 |
视障学生 |
5 |
6—12周岁的视障儿童 |
义务教育阶段 |
智障学生 |
10 |
6—12周岁的智障儿童 |
中等职业教育 |
职业高中班 |
30 |
听障、智障、肢残的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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