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及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生活用品及行李自带。
耿马县职业教育中心前身为耿马高级职业技术中学(创建于1986年)、耿马县教师进修学校(创建于1981年)、耿马工作站(创建于1986年)。1999年11月,经县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三校合一,成立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2012年12月搬迁至双緬树新校址,距离县城2.5km,占地面积230亩,是一所集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汽车驾驶员培训等为一体的标准化、现代化、人文化的学校。2006年11月被云南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示范性职业中学;2008年1月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一级教师进修学校;2009年12月被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12年11月被评为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全国大学优秀考点;2013年5月被认定为“省级平安校园”;2014年2月被认定为云南省“绿色学校”。学校拥有多媒体教室20间,汽修实训楼1栋,养殖基地1个,云教室1间,舞蹈教室1间。现有职工59人,其中专任教师50人。教师学历中教育硕士1人;本科学历教师39人。双师型教师13人;市级学科带头人2人;市级名师1人、市级骨干教师1人,中等职业学校市级学科带头人1人。学校自成立以来,培养了上千名初、中级人才,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
免学费标准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
应届生实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生活用品及行李自带。
优惠政策
凡就读我校的学生,符合国家规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一)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
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及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二)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
(三)国家免学费政策补助方式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同专业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同专业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云南省临沧地区耿马县职教中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