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将不懈努力,以“学生为本”,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适应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开辟就业市场,取各校之长,创自己特色,立足本州实际,努力开拓进取,以一流的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学校开设有初等教育(文、理)、卫生保健、护理、音乐、旅游、英语、体育、幼师、供用电等11个专业。
层次 |
学制 |
招生数 |
学校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 |
招生人数 |
办学模式 |
备注 |
中专 |
三年 |
520 |
530570 |
100100 |
护理 |
150 |
2+1 |
免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 |
100300 |
农村医学 |
100 |
2+1 |
|||||
160100 |
学前教育 |
50 |
2+1 |
|||||
120200 |
会计电算化 |
50 |
2+1 |
|||||
031800 |
供用电技术 |
50 |
2+1 |
|||||
031000 |
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 |
50 |
2+1 |
|||||
04150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
50 |
2+1 |
|||||
082500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20 |
2+1 |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族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全体师生员工团结奋进共同努力,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被国家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被团省委授予“省级五四红旗团委”、被省教育厅、州教育局授予“文明学校”、被州委、泸水县委授予“文明单位”、全州“广场文艺活动”先进单位。被州总工会评为“优秀职工之家”;“优秀妇女工作委员会”。临床医学、护理、助产士三个专业被省卫生厅评估为合格专业;2005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省(部)级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被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06年被泸水县授予“平安校园”。
学校坚持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加强职业技术训练,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追求办学高质量,科学规范的管理,以培养“技能型、技术型、管理型、应用型”人才为宗旨。以市场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求发展。把“学做人”和“强技能”作为职业学校的办学原则,重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实施“双证”制度,学生在毕业前可以获得本专业和其它专业的各种职业资格证,同时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素质,使毕业生能顺利就业,胜任岗位,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坚持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树立“立足农村、服务经济、为农育才、助农致富”的办学思想。围绕怒江州实施“三大战略”的构思,因地制宜地调整专业设置,在大力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和利用中等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的优势及资源,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实施“自主合作”教学模式;积极推动联合办学、校企合作、产教结合、长短结合以及订单式培养的办学模式,先后与多家企业和人才市场建立了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妥善解决了毕业生实习及就业问题,拓宽办学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领导广开办学思想,与云南省财贸学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办学,设立了云南广播怒江分校,西南林学院院怒江分院,大理学院教育学院怒江分院,中华会计学校怒江分校,怒江教育培训中心,怒江人才培训中心,省“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每年为怒江州培训转移劳动力200人次。形成了全日制中等、高等学历教育,专科、本科学历教育,中小学教师及各类中短期在职培训并举的多格局、多层次的办学模式。
1、免学费政策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2、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我省有91个县属于以上范围)。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全覆盖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迪庆州、怒江州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户籍学生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工作。在执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现行免补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对到承担试点任务的20所学校就读并纳入普通全日制学籍管理的迪庆州、怒江州农村户籍学生,初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高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每生每学年再给予2500元的生活补助。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我省有91个县属于以上范围)。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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