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获得“全国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昆明市特殊教育先进集体”、“盘龙区文明学校”、多年被评为“盘龙区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教育教学在盘龙区课程改革——课堂教学观摩展示活动中荣获集体一等奖。
学校编排的舞蹈如:《睡醒的蛤蟆》、《两只老虎》、《胖娃搬瓜》等,多次在全国特殊教育弱智学生文艺汇演中荣获大奖。
2009年6月,学校两位教师参加全国培智学校(中西部)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获一等奖、三等奖。2010年6月,学校教师参加云南省第二届特殊教育教学研讨会议,分获二等奖、三等奖。录像课展示分别有6位老师荣获一、二、三等奖。同时,学校教师论文经常在全国特殊教育论文大赛中获奖。在2010年全国第四届现代特殊教育论文大赛中,学校荣获1个一等奖,11个三等奖以及集体组织奖的好成绩。
2006年夏季参加在第七届特殊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取得了1金5银1铜牌的好成绩,其中一名运动员还被评为优秀运动员称号。2008年9月,学校特奥代表队参加“云南省首届特奥运动会”,获七个第一,三个第二,两个第三,两个第四;2009年9月,全国特奥游泳比赛中取得6枚金4枚银3枚铜牌。2009年10月,学校教练员带领运动员到武汉参加全国特奥足球比赛暨东南亚足球比赛E组五人制足球比赛荣获银牌。在2010年9月在福州结束的第五届全国特奥会上,学校的运动员取得了18金10银4铜的好成绩,游泳项目取得16金7银,特奥足球队取得1金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田径取得1金1银,轮滑取得2银4铜。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一)义务教育:
1.视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2.听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3.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二)康复训练:
1.视力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
2.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
3.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学校占地1334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为1670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18平方米。有普通教室7间,并有音乐律动室、感统训练室、按摩室、足疗室、多媒体电教室、微机操作训练室、家政服务训练室、缝纫训练室、心理咨询室等专用教室。
学校校园整洁优美,校园文化多姿多彩,有文化走廊、图书阅览室、队活动室、宣传栏和多种功能室等永久性设施,充分发挥着环境育人的作用。
盘龙区培智学校作为云南省仅有的两所专门教育弱智学生的学校,
盘龙区唯一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本着“为国分忧,为民解愁”的教育宗旨,关注每一个残疾学生的生存与发展为教育目的。本着“一切为了残疾孩子,为了残疾孩子的一切”的教育理念,大限度地矫治和发展学生。
学校遵循适应弱智儿童水平特殊需要原则,为每个学生制定个别教育计划。学校根据特殊教育特点及智障学生情况,不断进行了特殊教育课程改革:
①包班制。②大规模开展技能课的训练。③针对每个学生的实际设计个别计划,突出了特殊教育的分层教学和个别教学的针对性。④开展特殊教育科研。⑤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为智障孩子进行康复训练。
联系电话:63614119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小区3栋
1.视力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
2.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
3.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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