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必须获得12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24学分,公共选修课程6学分;专业必修课程58学分,专业选修课程14学分,综合实践教学模块20学分。
(二)证书要求
序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机构 |
1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 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2 | 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证书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 |
(三)培养规格
1.思想品德与身心素质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
(2)热爱音乐艺术,能遵纪守法,热爱岗位,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树立“德艺双馨”的思想。
(3)能具备健康的人生观、世界观,具有美好的心灵和健康健全的体魄。
(4)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协作、组管理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富有团队精神。
(5)具有诚信、敬业、实干、创新的人格品质和职业素养。
2.专业知识
(1)具有必备的乐理基础、视唱练耳、多声音乐、音乐作品分析与歌曲写作等理论知识。
(2)掌握了解中、西方音乐的历史和发展轨迹,了解专业学科前沿知识。
(3)对相关姊妹艺术的掌握和了解,具有相对广阔的专业知识面。
(4)具备组织开展社会艺术活动的理论知识。
3.专业能力
(1)能具备对于相关音乐艺术作品的高水平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及伴奏、舞蹈表演、MIDI制作等实践能力。
(2)能具备相应的舞台表演能力,能够胜任一定规模文艺活动的表演工作。
(3)能具备敏锐的专业视角捕捉创作剧目、艺术作品的能力。
(4)能够熟练运用专业技能组织活动的能力。
(5)具备初步创编、制作各类音乐作品的能力。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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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安徽省艺术学校 | -- | -- |
音乐表演 | 连云港市艺术学校 | 三年制中专(初中起点) | -- |
音乐表演 | 内蒙古民族艺术学院 | -- | -- |
音乐表演 | 郑州华信学院 | 四年 | -- |
音乐表演 | 信阳师范学院 | 四 | -- |
音乐表演 |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三年 | -- |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培养规格与毕业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