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毕业时应取得145学分。其中人文工具课41学分,含公共任选课6学分,国防教育2学分(含军训1学分);专业课程56学分(含专业限选课4学分);综合实践课程42学分;素质拓展6学分(含义务劳动1学分)。鼓励学生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三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二级)以及口腔修复工等级证书。毕业后可参加国家口腔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