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学习成绩合格,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三)无违纪记录;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生活节俭,无频繁出入网吧或娱乐场所等不良习惯,无高消费行为;
(五)未享受其他资助;
(六)申请减免学费和困难补助的原则上是经过贫困生认定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双亡,家庭生活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本人无其它资助者;
2、国家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来自偏远山区;
4、家庭遭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经济困难。
(七)申请临时生活困难补助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家庭突然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2、学生突遇父、母亡故,生活费无保障;
3、学生父、母身患重特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4、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负担困难;
5、学生因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而未达到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缺少基本生活费和学习生活物品;
6、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
新余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及临时生活困难补学校审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