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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及临时生活困难补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自2016年9月1日起试行,原《减免学费困难补

新余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及临时生活困难补实施办法(试行)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自9月1日起试行,原《新余学院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15:03:00 解决时间:2019-04-27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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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自2016年9月1日起试行,原《新余学院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废止。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4-27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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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自2016年9月1日起试行,原《新余学院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废止。(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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