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中职教育资助政策和西双版纳州物价局《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前三年免收学费,后两年收取学费
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学费 |
后两年4000.00 元/学年 |
云发改收费(2004 )536 号 |
(二)住宿费学生公寓:云计收费(2002)749号前三年:400.0元/人/学年,云计收费(2002)799号后两年:450.0元/人/学年。
(三)其它费用
1、教材费:由我院中标的教材供应商按实际折扣价收取,约500元左右。
2、学平险:150.00元/人(自愿)。(后勤提供)
3、城镇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180.00元/人。(后勤提供)
4、新生军训服装费(代收):l60.00元/人。(后勤提供)
5、新生体检费(代收):22元/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五年制大专头三年享受中职教育资助政策,后两年按大专收取学费。国家有关中职教育资助政策是取得正式学籍勐腊、勐海、景洪及云南省连片贫困地区户籍或涉农专业学生可获国家免学费(三年),故上述地区或专业的新生报到时只交住宿费、教材费、学平险、城镇医疗保险、新生军训服装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五年制大专头三年享受中职教育资助政策,后两年按大专收取学费。国家有关中职教育资助政策是取得正式学籍勐腊、勐海、景洪及云南省连片贫困地区户籍或涉农专业学生可获国家免学费(三年),故上述地区或专业的新生报到时只交住宿费、教材费、学平险、城镇医疗保险、新生军训服装费。
学校位于西双版纳州府景洪城南郊,占地150余亩,现有教学班级87个,在校生3300余人。学校遵循“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素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办学38年来,培养初中毕业生7400余名,中职毕业生近8000名。开展社会培训40000余名。初中2003年和2006年两次取得西双版纳州中考状元的喜人成绩,职业教育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先后与泰国、老挝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学,在周边国家学校中产生了积极影响,加速了学校教育国际化进程。
联系电话:0691-2122932
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一)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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