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工作依照《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手册及评分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凡报考2018年区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康复等)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测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800米跑。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三)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须于3月30日前将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信息和照片库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将于4月3日前将以上信息分发各测试点所在地招生办公室。
新疆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