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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汽车科技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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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9 04:26:00 解决时间:2020-11-12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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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的时间
第一次征集志愿的时间:批次正常投档录取结束后,当晚8:00时,省招生办将院校及专业的缺额计划在网上公布,考生开始填报,次日上午10:00时填报结束。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时间: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当晚8:00时,省招生办将院校及专业的缺额计划在网上公布,考生开始填报,次日上午10:00时填报结束。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征集批次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本科一批第一次征集 7月14日20:00—7月15日10:00
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 7月17日20:00—7月18日10:00
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 7月24日20:00—7月25日10:00
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 7月27日20:00—7月28日10:00
本科三批征集 8月6日20:00—8月7日10:00
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征集 8月13日20:00—8月14日10:00
专科(高职)批第二次征集 8月16日20:00—8月17日10:00
网上征集志愿
2012年,除本科提前批、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及特殊类招生外,其他批次均实施征集志愿。(1)征集志愿的批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批实施征集志愿,民族班、预科生、“民语类”等随批次进行征集。 本科提前批、体育本科、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艺术类专科(高职)批以及专项计划不实施征集志愿。(2)征集志愿的次数及征集范围本科一批(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和线下20分内未被录取的考生。本科二批(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和线下20分内未被录取的考生。本科三批(1次):参照线上和线下30分内未被录取的考生。专科(高职)批(2次):第一次征集:参照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参照线上和线下40分内未被录取的考生。(3)征集志愿的设置及投档形式①征集志愿的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设两个征集志愿,即: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第二志愿。本科三批和专科(高职)批设四个征集志愿,即:一个第一志愿和三个平行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均设6个专业。②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新征集的志愿投档。(4)征集志愿的时间第一次征集志愿的时间:批次正常投档录取结束后,当晚8:00时,省招生办将院校及专业的缺额计划在网上公布,考生开始填报,次日上午10:00时填报结束。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时间: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当晚8:00时,省招生办将院校及专业的缺额计划在网上公布,考生开始填报,次日上午10:00时填报结束。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征集批次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本科一批第一次征集 7月14日20:00—7月15日10:00
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 7月17日20:00—7月18日10:00
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 7月24日20:00—7月25日10:00
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 7月27日20:00—7月28日10:00
本科三批征集 8月6日20:00—8月7日10:00
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征集 8月13日20:00—8月14日10:00
专科(高职)批第二次征集 8月16日20:00—8月17日10:00 (5)征集志愿的填报地点及网址我省网上征集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网址:www.***或www.***.cn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1.招生院校 除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外,省内其他高职院校均参加综合评价招生。2.招生计划 各高职院校2015年度在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核准,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招生。 省招办将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参加2015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院校名单及计划规模、各校各科类招生专业。医学、师范、公安司法类等国控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参加2015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3.招生章程 各高职院校要依据省教育厅陕教生〔2015〕2号文件精神和本通知有关规定,制定规范细致的招生章程和综合评价办法,分别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审核,省招办汇总各校经审核的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院校同时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4.招生办法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各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和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进行,分为考生申请、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备案4个流程。(1)考生申请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高职院校在公布招生章程的同时,要通过有效方式,将本校组织的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时间、方式,综合评价所参考的内容,录取规则等,及时向社会进行宣传,方便考生了解本校综合评价招生时间节点和主要内容。(2)考核录取 高职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有相应成绩记录,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录取未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 考生的体检结果、普通高中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招办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高职院校提供。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是否录取考生以及录取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未录取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各高职院校必须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高职院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数量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5年度在陕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规模。预录取阶段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3)报到注册 高职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2015年4月28日。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4)正式备案2015年4月29日至30日,高职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志愿设置
网上填报志愿实行“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二志愿”的模式。每个批次的每所学校均可填报六个专业。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2015年我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时间与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其他具体要求继续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生院校所免试录取的考生,于2015年4月30日前到省招办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的考生(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志愿均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如招生院校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前仍不能确定录取与否,省招生办将强行收回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考生本科一批志愿顺序投档。既符合艺术特长生条件,又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其中的一类志愿,省招办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进行投档。
考核录取
高职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有相应成绩记录,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录取未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 考生的体检结果、普通高中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招办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高职院校提供。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是否录取考生以及录取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未录取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各高职院校必须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高职院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数量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5年度在陕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规模。预录取阶段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招生办法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各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和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进行,分为考生申请、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备案4个流程。(1)考生申请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高职院校在公布招生章程的同时,要通过有效方式,将本校组织的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时间、方式,综合评价所参考的内容,录取规则等,及时向社会进行宣传,方便考生了解本校综合评价招生时间节点和主要内容。(2)考核录取 高职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有相应成绩记录,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录取未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 考生的体检结果、普通高中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招办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高职院校提供。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是否录取考生以及录取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未录取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各高职院校必须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高职院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数量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5年度在陕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规模。预录取阶段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3)报到注册 高职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2015年4月28日。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4)正式备案2015年4月29日至30日,高职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
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2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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