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师范专科学校
院校概况
1、学校全称: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高校代码:14270
6、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办学形式:全日制
8、学制:三年
9、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189号
录取方法
1.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
4.我校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5.我校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6.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奖助政策
学校为在校学生设立奖学金与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7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共招480人。
#table#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年)招生计划数(人)600405空中乘务三软件技术(前端开发技术方向)三电子商务(网站网店运营方向)三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三陶瓷设计与工艺三运动训练(足球方向)三民族传统体育(武术方向)三400025总计480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录取规则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音乐、舞蹈、表演、美术类专业达到省招办规定的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外语类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三二分段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二)招生录取工作由对接中职学校负责,由各学校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并组织终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三)通过“三二分段”升学考核并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转段新生入学前,由中职学校组织进行体格检查,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规定,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校成立“三二分段”转段升学考核工作领导组,全程监督整个考核过程,确保转段过程公正、公平。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体检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我校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地分别报各省、地(市)级招办,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注销。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九条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table#序号专业名称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学前教育4000元2早期教育4000元3语文教育4000元4英语教育4000元5音乐教育5000元6舞蹈教育5000元7舞蹈表演6000元8美术教育5000元9艺术设计5000元10体育教育3000元11播音与主持6000元12旅游英语4000元
住宿费:8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2017年6月1日起实行。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零一七年五月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以学前教育为主的教学型、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聚焦内涵发展。
我是今年山西的考生,想知道410分能否上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