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市补发了公务员的绩效工资,而教师分分文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工资不得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工资。有关部门这样不是有违教师法吗?
目前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正在调研阶段,而这其中就包括了教师的工资制度改革(就是大家所说的“绩效工资”),LZ不用着急,用不了太久相信会有一个令你满意的答复,据说这次绩效工资的调整幅度不小,相当于前一段时间我省进行的公务员工资津贴制度改革("阳光工资"),届时会按照规定补发因工资制度改革期间欠发的工资。
会调整的等通知
我是安徽省宣城市的一名教师,我想知道为什么我市公务员发放了绩效工资,而教师却没有该项工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