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体育)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正常修业年限为4年(根据学籍管理条例,亦可提前1年或延迟1-2年),须修满169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必修课99学分,选修课38学分,实践教学32学分。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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