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岗位知识要求:
1.具备九年制义务教育和课程改革需求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即掌握扎实的汉语言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及小学教育有关学科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
2.掌握较系统的教育理论知识,熟悉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知识;
(二)专业岗位能力要求:
1.具有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制定教学目标或活动目标的能力;
2.具有关注学生生活经验,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根据目标组织内容或安排学习活动的能力。
3.具有创设多样化的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掌握有效实施课堂教学与管理的能力。
4.具有了解教育评价的方法与技术,形成通过评价改进学生学习、改善教学行为的能力。
5.掌握教师所必需的语言能力、沟通与合作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技能以及利用或开发各种教育资源的技能。
6.具有引导学生自我管理和形成集体观念的能力。
7.具有解决小学生常见问题和行为问题的能力。
8.具有设计、实施和指导课外、校外活动的能力。
9.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
(三)专业综合素质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农村小学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荣辱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修养。
2.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具有终身学习、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四)职业技能要求:
1.三笔字(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简笔画须通过学校的技能测试;
2.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以上;
3.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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