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同时递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免学费资格名单进行审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3、上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同时学校在全国系统填报受助学生信息,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注意审核。
4、相关审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6、上级资助管理部门本学期内将免学费补助资金拔付到所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