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学签订就业协议。在学生、家长、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人人成才,人人就业。
★ 学生毕业后,由省人社厅发放就业派遣报到证,可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落户在沈(无额外费用)。
★ 2010年人社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技工院校毕业生可考录公务员。
★ 根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明确指出,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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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贸学校免学费和助学政策及学生待遇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困难学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