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批次 |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
本科一批第一次征集 | 7月14日20:00—7月15日10:00 |
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 | 7月17日20:00—7月18日10:00 |
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 | 7月24日20:00—7月25日10:00 |
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 | 7月27日20:00—7月28日10:00 |
本科三批征集 | 8月6日20:00—8月7日10:00 |
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征集 | 8月13日20:00—8月14日10:00 |
专科(高职)批第二次征集 | 8月16日20:00—8月17日10:00 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各高职院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招生宣传工作,使考生了解、熟悉有关政策、规定等;要科学规范开展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口径,积极宣传院校专业的培养、就业优势以及对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严禁高职院校通过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坚决杜绝一切招生宣传的不规范行为。 各市、县(区)招生办要广泛宣传,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考核录取 高职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有相应成绩记录,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录取未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 考生的体检结果、普通高中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招办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高职院校提供。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是否录取考生以及录取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未录取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各高职院校必须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高职院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数量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5年度在陕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规模。预录取阶段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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