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批次 |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
本科一批第一次征集 | 7月14日20:00—7月15日10:00 |
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 | 7月17日20:00—7月18日10:00 |
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 | 7月24日20:00—7月25日10:00 |
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 | 7月27日20:00—7月28日10:00 |
本科三批征集 | 8月6日20:00—8月7日10:00 |
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征集 | 8月13日20:00—8月14日10:00 |
专科(高职)批第二次征集 | 8月16日20:00—8月17日10:00 (5)征集志愿的填报地点及网址我省网上征集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网址:www.***或www.***.cn 录取资格认定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种模式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已经录取而未在4月28日前报到注册的考生,其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考生到高职院校报到注册后,经省招办核准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考生录取资格的唯一依据。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考核录取 高职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有相应成绩记录,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录取未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 考生的体检结果、普通高中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招办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高职院校提供。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是否录取考生以及录取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未录取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各高职院校必须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高职院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数量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5年度在陕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规模。预录取阶段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志愿设置 网上填报志愿实行“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二志愿”的模式。每个批次的每所学校均可填报六个专业。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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