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笔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类划定低录取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招生专业有缺额的情况下,择优调剂专业录取。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根据总分加省统考艺术分由高到低录取。
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信招生。2、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组和纪检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确保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舞弊行为。3、考生根据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指南,填报我院志愿,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志愿遵循顺序的原则录取。对口升学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确定专业的原则:学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5、在招生过程中,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其任何许诺均无效。6、我院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考生志愿填报办法和要求
申请报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可在3月31日至4月1日,凭本人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输入考生信息,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凡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填“是”。考生须在4月2日至8日,登录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
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录取。(二)录取办法1、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文史类专业依据语文成绩排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在其它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专业,美术专业山西省统考成绩合格以上,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省统考艺术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三)录取工作安排1、3月31日至4月10日,评卷、登分、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2、4月11日至13日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做出处理意见。3、4月16日至19日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5月中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4、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相应的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7、我院负责组建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纸介质档案,《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表》作为考生档案内容。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介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从所在毕业学校领取,在新生报到时交给学院。
招生院校
院校名称: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国标代码):13532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3号学院邮编:030027咨询电话:(0351)5633111 5633222招办传真:(0351)5633668学院网址:http://****** 附: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docx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12日
报名时间
3月31日至4月1日。
录取工作安排
1、4月17日至23日,学院评卷、登分、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2、4月24日至25日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做出处理意见。3、4月24日至25日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5月中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4、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相应的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7、我院负责组建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纸介质档案,《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表》作为考生档案内容。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从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领取,在新生报到时交给学院。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0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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