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党在政法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主要的法律、法规和一定的专业技能,能从事法律事务、初步的法律科学研究等工作。培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基层法律工作的实用型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