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学制 | 学历 | 招生对象 | 学历证书 | |
数控技术应用 | 三年 | 中专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颁发国家认可的、省教育厅验印的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附属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 |
机电技术应用 | 三年 | 中专 | |||
电子与信息技术应用 | 三年 | 中专 | |||
计算机应用 | 三年 | 中专 | |||
注:其他省份学院招生代码以当地2014年省报考指南为准。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录取: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结束。自主招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院校自主招生章程中未规定仅录取第一志愿的,不得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2)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录取:省招办根据院校所在批次及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降分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的第1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2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上述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报名对象 参加2020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计划外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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