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专业 | 学制 | 学历 | 生源类别 | 招生对象 | 学历证书 | ||
计划外招生市场营销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认可的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电子商务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企业财务管理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会计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计算机及应用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计算机信息管理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机电一体化技术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汽车维修与服务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建筑工程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工程造价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艺术设计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行政管理(汽车商务)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汽车运用工程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维护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数控技术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物流管理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采购与供应管理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商务英语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对外汉语3/4年专/本科文理兼收收费按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实行,退学退费按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 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我院统招大专在读学生(不包含计划外和五年制高职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二)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8)其他贫困家庭。贷款对象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组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贷款对象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亲属、同学、老师或近邻中选择一名60岁以下、无不良行为纪录、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为共同借款人。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 申请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高)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三校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考核录取 凡报考我院的普高生和三校生,必须于2015年3月28日――29日到我院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我院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省招办提供的考生体检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或三校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按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办法算出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并于4月10公布成绩。我院在2015年4月15日前,将我院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于2015年4月15日至19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我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国家统招大专、单招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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