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试点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合作办学依据市物价局、教育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第一学年第1学期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每生1000元)由合作中学收取(学生可先免费就读,待助学金到后可用其抵扣学费),归合作中学使用;并由合作中学代我校收取教材、生活用品、校服等代收费,代收费按实报实收、多退少补收取。从第2学期学生回我校就读时起,一切费用由我校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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