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
1.五年制高职高专;2.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招生计划审核
1.全市各中职学校(含跨市)的招生生源计划,统一由市教育局规财科负责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审核。2.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招生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生源计划由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有关高等学校需向省招办报送加盖公章的生源计划表。3.技工学校的招生生源计划,市属技工学校由市技校招生办审核,省属技工学校由省技校招生办审核。4.普通高中的招生生源计划由市教育局确定审核办法。
录取原则、批次顺序及时间安排
各区县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千方百计完生计划,确保2011年我市高中毛入学率达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原则1.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普通高中和生源充足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2.对于一些基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学业考试的初中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采取灵活措施引导他们接受高中阶段教育。3.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要积极招收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含外省在我省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术培养和培训。4.大力扶持和发展民办教育,使民办学校健康发展。高中阶段民办学校要认真执行各项招生政策,按学校录取批次,纳入全市统一组织的录取。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录取中未能完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市招生办同意,可按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层次、办学类型自主组织生源进行补录。(二)各类学校录取及送审时间安排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7月12日。分四个时段进行,即:①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②省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③市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④一般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招生办应于7月13日前向市招生办上报普通高中录取数据。市招生办于7月14日向省中招服务平台上报考生数据。2.各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录取时间为7月16日-8月5日,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备案时间为9月5日-9日。第二阶段录取时间为8月20日-11月25日,未完生任务的学校可自主组织生源,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办理录取手续,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备案时间为12月5日-9日。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职院校五年制大专班的录取由省招生办公室在7月15日-17日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报名办法
即日起接受报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日:下午2:30――5:00,凭初中毕业证明及户口本到学校一楼招生就业处报名。校址:汕头市瑞平路13号网址:http://stjpzx.***电话:0754-88455796-802/803,0754-88421725、0754-88455799途经金平职校的公交线路:2路、3路、5路、7路、11路、14路、17路、18路、20路、24路、32路、42路、47路、101路、
招生生源计划的编制办法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10日-4月25日开通省中招服务平台中招计划录入系统,网址:http://www.***.cn/zkpt_yx,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帐号与公布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学校代码相同(学校代码可登陆以上网址查看),登录密码与2010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的密码一致。2010年没有登陆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的学校,其登录密码和其学校代码一致,请学校在首次登录成功后自行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用户登录密码。2.各类学校的生源计划须按以下招生类别进行编制。第一类录取学校:省一级普通高中,市、区县等级普通高中;第二类录取学校:招收五年制高职高专的高等学校,一般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含跨市招生)。3.各类学校在登录中招平台计划录入系统后,须自行输入本校的基本信息。基本信息的内容为:学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录取联系人等。4.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输入以下计划信息:(1)普通高中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生源计划总数、计划类别、经各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的设置、备注等。其中,计划类别分为:普通生、择校生、扩招生、民办生。(2)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分区域生源计划数(不细分到每个招生专业)、计划类别、学习形式、入学起点、学制、招生专业、校区或办学点,经各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和住宿标准(凡不填报收费标准的,一律不予公布生源计划)和备注(可说明特殊专业对学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等)。计划信息的数据项均以下拉菜单的形式让学校自行选择。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未升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及在职进修学生的计划类别分为:全日制、工学结合全日制班、工学结合(非全日制)班;办学形式分为:校本部办学、联合办学;入学起点分为:初中起点(指应届初中毕业生、基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学生及其他具有初中学历的学生)和高中起点(指具有高中学历的学生);学制分为:招收高中起点的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招收初中起点的学制为三年或以上。(3)招收五年制高职高专的高等学校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分区域生源计划数(不细分到每个招生专业)、计划类别、入学起点、学制和招生专业,经省物价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凡不填报收费标准的,不予公布生源计划)和备注(可说明特殊专业对学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等)。其中,计划类别为全日制,入学起点为初中起点,学制为五年。5.各招生学校在编制生源计划时,有校外教学点或校区的必须注明校外教学点或校区地址,同时向计划审核部门附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办校外点或校区的证明材料,凡未注明校外教学点或校区,必须安排学生在校本部上课。同一招生专业在多个校区招生时,各校区的招生专业流水号不同,但专业招生信息相同。6.学校对其输入的计划信息内容可先由计划操作人保存在系统中;核对无误后,由计划申报人输入姓名后方能向系统提交。提交后,学校不能再对计划信息进行修改,确需修改时,由隶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退回复议。
照顾录取规定
照顾加分录取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另文通知)。
填报志愿有关规定
(一)金平区、龙湖区户口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汕头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普高班)等五所学校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②民办学校;③本人户口所在区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二)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户口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本人户口所在区县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三)本市户口在非户口所在区县申请“借考”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按报名时办理借考手续所选择的“借考”和“借考借读”填报。1.选择“借考”的考生,志愿的选择与填报办法按本人户口所在区县考生填报志愿有关规定执行。2.选择“借考借读”的考生,则按如下要求填报志愿:(1)在金平区、龙湖区“借考借读”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汕头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普高班)等五所中学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2)在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借考借读”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县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四)外市户口在就读区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则应按如下要求填报:1.外市户口在金平区、龙湖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汕头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普高班)等五所中学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2.外市户口在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只能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的扩招生、择校生;②民办学校;③借考区县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中学的扩招生、择校生;④借考区县一般高中学校(非市一级及以上学校)的计划生。(五)历届考生不能填报省一级及以上学校的计划生志愿。(六)五年制高职高专,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部)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及跨市招生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本市、区县属一般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除个别定向招生学校外),所有考生均可填报,非本市户口的考生不得填报五年制高职高专。
各类学校录取批次安排
(一)第一批次录取学校1.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2.省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3.市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4.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二)第二批次录取学校1.五年制高职高专;2.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第一批次录取学校
1.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2.省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3.市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4.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09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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