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区外户籍,满7—15周岁中重度智力残疾少年儿童。
(1)转入转出,按程序办理学籍手续。
(2)未能提供免学、缓学证明的,按义务教育阶段对应的年龄编入相应的年级。
(3)普通小学毕业的持相应等级的残疾证的智力残疾儿童少年。
2.招生人数:按实际符合条件的转学、小初转衔安置人数。
报名时间
2019年06月10日—2019年07月8日
报名办法
(一)由家长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区(同安区)户口生源请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地址页+学生的户口页)
(2)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智力残疾二级、三级)
(3)医院检测证明(智力检测材料)
(4)监护人信息(身份证)及联系信息
(5)入学体检表(本校提供样稿,到校后再领取)
(6)儿童预防接种证(打预防针)
2.非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参照本区户口生源材料。
(2)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辖区内的暂住证明(暂住证附页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
(3)学生父(母)亲在同安区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提供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
(4)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5)在同安区购房的提供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提供材料齐全,报学校教务科登记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入学。
完整内容请看: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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