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大都拥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40%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在省内建立了实践基地。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学校被评定为“合格学校”,并被指定为****中专“工民建”专业协作组组长校。
学校办学主动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设置专业,采取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并举,长期短期结合,兼有的灵活办学方式,在中专教育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承办大专,高职的学历教育。中专学历教育设置有建筑施工与预算,建筑水电安装,电脑装璜设计与装饰施工,园林,房地产经营与物业管理等9个专业。与省,市相关机构联合举办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等专业的大专,高职学历教育。学生修满学业,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培养目标:工程建设的建筑与管理,房屋,酒店等的装饰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的预(决)算,房地产开发,管理和物业管理等工作。省市建设部门委托参加各种类型的职位培训和,为提高建设职工队伍的素质服务。
目前,学校正弘扬:“励志,自强,求实,创新”的校训,从严治校,力争多出人才,为全省各建筑企业,为经济特区建设做出贡献。
1.8月10日前到校交费或银行转账的前200个报读“公路与铁路,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装饰,测量工程技术,土建工程与材料检测,城镇建设,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的专业的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免学费,先交后免,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2.农村,城镇户籍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连续2年(3年制)或1年(1.5年制)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1500元/年),其中报读“园林,测量工程技术,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的专业的学生可连续三年(3年制)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1500元/年);
3.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城镇低保人员,以及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5类特定人员可申请国家学费资助(1800元/年·人)。
4.厦门设立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对品兼兼优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进行奖励(2000元/年·人)。
5.学校设立奖学金: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初,高中应历届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有志青年替代报读,可通过电话,来信,网上或直接到校报名。
厦门市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76年7月,隶属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地处市区中部商业黄金地段,毗邻繁荣的美仁新村,面向一泓碧波的筼筜湖,与白鹭洲公园隔湖相望,环境优美,交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