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6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5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70%。
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面向福建省招生各类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