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热爱劳动、文明礼貌、朴实诚信;
2、无疾病、无传染病、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3、无劣迹,无烟疤,身体健康,热爱专业技术学习。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1、具有初中、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者
2、航空地面服务的学生,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髙165cm上,面试合格方可录取。
学校先后开设了种植、养殖、畜牧兽医、摩托车维修、计算机应用基础、文秘、旅游、家电维修、家政服务、电工、茶艺、餐饮服务、客房服务等专业,形成了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专科、本科、在职职工培训、就业培训等多学制、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一是改春秋招生为常年招生;二是放宽招生对象的年龄和身份的限制,对贫困学生给予减免费用;三是走产教结合的路子;四是多渠道培养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五是走联合办学,长短结合的路子,先后与长春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办大学本科、专科班,共培养本科生146人、专科生164人,与澜沧建生丰产林有限公司、普洱茶文化研究会、澜沧县扶贫办、澜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联合办学和培训;六是勤工俭学工作有所突破。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创办25年,始终坚持“向管理要质量、以质量谋发展”的办学思想,为澜沧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书学杂费、团组织关系、照片、成绩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2、到学校报到前,请致电学校招办电话,安排具体接待方式。
3、注意乘车和财物安全,警惕不法人员骗招学生、骗人钱财。
1988年11月6日“澜沧——耿马”大地震时校舍被毁,省、地政府拨款220万元重建。1993年10月更名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1997年被评定为省级“示范性职业高级中学”。学校占地36.5亩,校舍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实习基地400多亩,固定资产达750万元。
1996年11月,被评为省先进集体,1997年8月被评为省军民共建先进单位,1998年获市级“文明学校”称号,2008年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市级“绿色学校”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