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毕业当年5-6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份;
2.学校学生所在系部填写《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汇总表》1份;
3.提供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础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2份;
4.提供在基层就业证明2份,证明需要加盖基层单位公章,无公章的可用县邮政局公章及基层工作地点邮戳替代,并由学生本人签字;
5.所有资料于学生毕业当年5月、11月两批报毕业生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助中心分别报送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