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我校将依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的信息,组织评审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察,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具体的使用办法将在相关的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并公布。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校将按照“阳光招生”政策,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监督制度,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监察室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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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上海政法学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如何做到科学、公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