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中国法及相关国际法,知识复合,具有较强法律应用能力,同时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能在境内外资机构、境外中外资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外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应用型、外向型法律人才。
2、培养要求
学生主要学习中国法、英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相关经济学、国际政治学、社会学知识,接受跨国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思维和实务训练,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运用法学知识和诉讼、仲裁、非诉讼争端解决方式来分析法律和解决问题。
3、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商法学、美国民事诉讼法、英美法律文书写作、国际商事仲裁、非诉讼争端解决机制、律师实务、外国民商法、国际贸易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国际金融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国际投资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等。
4、培养模式
(1)境外高校交换学习模式
根据自愿原则,学生今后将在美国、英国等国外大学法学院或商学院进行至少1个学期的海外学习或攻读美国、英国等国外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硕士。此外,学生也可以进行境外暑期实践或毕业实习,暑期实践时间为1-2个月,毕业实习时间为3个月。
参加海外学习或实习的费用原则上由学生自理,其中部分优秀学生,学校可按照规定予以一定资助。
(2)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
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它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根据学生自愿申请以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学校通过面试遴选方式进行二次选拔录取,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高选拔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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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护理 |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 3年 | -- |
涉外旅游 | 石家庄经济信息中等专业学校 | -- | -- |
涉外护理 | 海南省卫生学校 | -- | -- |
护理(涉外) | 朝阳卫生学校 | 3 | -- |
涉外旅游 |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涉外旅游 |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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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内蒙古电力通讯学校 | 2.5 | -- |
法律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2.5 | -- |
法律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 | -- |
法律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法律 | 新疆科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4年 | -- |
法律 | 内蒙古警官学校 | 3年,2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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