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
学校简介
绥化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省属公办综合性本科普通高校,始建于1953年。学校坐落在黑龙江省绥化市,与省会哈尔滨相距70余公里,目前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400余人。
学校教学设施完善、校园景色宜人。校园占地40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建有具备多媒体演示功能的教学大楼、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大楼、藏书丰富且具有电子检索及阅览功能的现代化图书馆、与互联网相连接的数字化宽带校园网络等多项教学、科研设施,建有环境优良、服务和保障功能完备的学生公寓、餐饮中心、购物超市、体育馆、人工湖泊等多项生活、休闲设施。
学校学科门类多样、教学质量优良。现设有经济管理学院、电气工程学院、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农业与水利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体育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开设保险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英语、俄语、日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工程造价、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农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41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一支水平较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重点专业、5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坚持办学。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阿穆尔国立人文师范大学、阿穆尔国立大学、太平洋国立大学、后贝加尔国立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工程经济大学,澳大利亚联邦大学、默克多大学,日本九州外国语学院、台湾嘉南药理科技大学、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开展校际交流合作,互派留学生。英语、俄语、日语等专业都有外籍教师授课,形成了寒地黑土文化与世界文化相融的教育教学特色。
学校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以建设应用型大学为定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建有稳固的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普遍较高,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学校在省内率先开展的师范生接力式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以及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活动,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2008年和2010年两次荣获“感动龙江”活动提名奖。学校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举办听障生高等教育的本科高校。
学校获得的荣誉主要有:1989年获全国普通高校国家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2001年被评为省级“花园式单位”;2003年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08年被评为黑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2009年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0年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2011年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再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2016年第三次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2008-2016年连续九年获绥化市“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广西艺术学院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西校区)。
第二条学校性质: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38年1月,2012年11月成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7所艺术类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
第三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为3年。
第六条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除广西以外,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招生。
第七条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理兼招,除音乐学(音乐教育)以舞蹈为主、音乐表演(民歌演唱)专业外,其余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本科非艺术类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九条我校2019年本专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等按照《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各省(区、市)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如涉及到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统考有达标要求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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