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收费标准(元/学年)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营销与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助理会计师方向)、商务日语、应用英语13000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艺术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少儿艺术)15000数控技术(AHK项目班)、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诺浩特色班)、会计(管理会计特色班)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6000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24000 学院概况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93年,是上海市委统战部下属上海海外联谊会、上海市海外交流协会、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职教社、上海工商业联合会、民建上海市委等统战团体共同举办的公益性学校,也是上海市首批由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和上海市首批依法自主招生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之一。学院曾2次被评为上海市级“文明单位”;2006年荣获“上海市职教先进单位”称号。 学院现设7系(部),26个专业,具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规范的管理机制。拥有一批由资深的教授、副教授组成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160名,校外兼职兼课教师200多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共占28%;中级职称占40%;双师素质教师占39%;青年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占80%。 历年来学院已培养学生近两万名,目前在校高职生4470名。 准确的办学定位和现代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为目标,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办学定位,提出了“以人为本,服务为重,特色为求,质量为基”的办学目标。确定了“诚信办学,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以汽车、机电、数控、信息等工科专业为主体,以珠宝艺术和旅游经贸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专业结构。学院目前已获上海市教委批准的“精品课程”3门、上海市教学团队1个、上海市教学成果奖1项。 注重实践能力和突出学生技能培养的鲜明特色。学院建立了50余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7个具有良好设施和“仿真”职业氛围的校内实训基地和84个实验、实习、实训室。学院主动适应社会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人才的需求,重点建设以机电、汽车、计算机、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和旅游管理等为龙头的一批特色专业。已有8个专业获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项目。在课程改革和建设中凸显“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衔接、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能力本位与知识素质相统一、就业导向与持续发展相关联、共性要求与个体发展相协调”的教学体系,全校各个专业都开设了相应的中高级职业资格技能的课程与考证培训,提升了学生择业的竞争能力。 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近几年,学校先后与上海汽车集团、上海电气集团及下属企业单位、上海城隍珠宝有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大通旅行社等单位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学校积极推进顶岗实习与“2+1”订单式培养方案,在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成绩突出。历年来,我校学生参加上海市灰领职业技能大赛、上海市和全国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得优秀成绩,各项赛事获奖数居同类院校前列。如珠宝专业学生获香港南洋国际第四届首饰设计大赛银奖,是上海地区参赛作品中唯一获奖者;2012年机电系学生获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二等奖;多批学生屡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三等奖; 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开办以来,学生毕业就业率年平均达到98%以上。学院重视就业指导工作,发挥学院优势,帮助学生理性规划未来,把握就业机遇,为此,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曾专刊作过介绍。近年来我院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加大力度,举办了多场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并在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中,我院学生荣获上海赛区第一名。 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项目。 近年来学院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项目,先后与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和马来西亚等国家的一批院校签订了师生交流与合作办学协议,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业知识有特点、技术能力有特长、职业生涯有规划、终身发展有潜力”的“四有”人才。 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一、我院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院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院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商务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其余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十、加分政策我院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院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高分一项,且高不超过20分(不累计加分)。十一、录取规则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院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院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如遇同分,学院将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按照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文件要求执行。2.无专业级差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时,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在平行志愿批次,若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四、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专业分、文化分成绩。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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