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推荐报名
1、学校推荐学院拟在开展招生省(市、自治区)由高中推荐符合上海兴伟学院选拔要求的学生参加上海兴伟学院“校园日”活动。2、学生自荐学院拟在在开展招生省(市、自治区)接受有报考意向学生通过自荐方式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参加上海兴伟学院“校园日”活动。
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无
联系电话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办:021-68020761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面试对象
从填报上海兴伟学院志愿并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划定的本科分数线资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学生。
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我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专家根据考生实际面试的情况,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考生的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无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月25日前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按外语成绩优先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须于3月4日至上海兴伟学院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cn招生处(办)官网:******.cn咨询电话:021-68020761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1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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