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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办:021-6802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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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层次
■本科
招生专业
2014年上海兴伟学院首届本科生拟按照英语(博雅方向)专业招录学生。
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无
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我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专家根据考生实际面试的情况,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考生的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无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月25日前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按外语成绩优先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须于3月4日至上海兴伟学院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录取规则
1、学生需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且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或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高考科目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满分非150分的按相应比例折算,即外语单科成绩需不低于外语单科总分的80%)的才可获得录取资格。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统考成绩及招生名额择优录取。2、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3、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4、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推荐报名
1、学校推荐学院拟在开展招生省(市、自治区)由高中推荐符合上海兴伟学院选拔要求的学生参加上海兴伟学院“校园日”活动。2、学生自荐学院拟在在开展招生省(市、自治区)接受有报考意向学生通过自荐方式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参加上海兴伟学院“校园日”活动。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0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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