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
1.市教委负责全市中招计划的宏观管理,加强对本市初中毕业生的生源预测和对各区县中招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审核和协调。
2.各区县教育局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地区实际,编制本地区中招计划。
3.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以内(中职校艺术类专业限额按相关专业要求设定),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本地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4.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零志愿”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名额分配到全市各区的招生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