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简称“名额分配”)的招生方法。
(1)计划
“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除外)的18%(其中5%原则上向市郊区县倾斜)。由区县教育局将本区县管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均衡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计划应事先公示。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2)招生录取
①考生必须为本校在籍且在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分配给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数,自主填报志愿。
②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市划定的“名额分配”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各区县招生部门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零志愿”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名额分配到全市各区的招生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