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部分区县的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下同)可继续按规定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2012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上述相关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管理,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区县和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精神,严格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24号)的有关规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