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原来的名称是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中心,鉴定表上改为大理州白族自治州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
可以改,但是要一层一层的来!后要到省上!文件批下来才可以改。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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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 云南建设学校 | 三 | -- |
工程造价 | 云南建设学校 | 三 | -- |
工程管理 | 云南建设学校 | 三 | -- |
工程造价 | 云南建设学校 | 3 | -- |
房地产营销与管理 | 云南建设学校 | 3 | -- |
建筑工程技术 | 云南建设学校 | 三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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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 云南建设学校 | 三 | -- |
建筑工程技术 | 云南建设学校 | 三 | -- |
建筑工程施工 | 云南建设学校 | 3 | -- |
建筑工程施工 | 云南建设学校 | 2 | -- |
建筑工程技术 | 云南建设学校 | 5 | -- |
建筑装饰 | 云南建设学校 | 3 | -- |
可以改名,要到主管的司法局更改,报批各种手续
您问题表达的不是很清楚。您是不是问这个单位出具的司法鉴定表上的落款你们不认可?你们认为这个单位应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中心”,但出具的鉴定表落款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所以你们不认可。但在我国,一个单位具有两个甚至多个名称的情况很多,这就叫“两个(或三个)单位,一套班子”。这是正常的,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如有的单位里面“纪委”和“监察室”就是一混在一起的,对内叫纪委,对外叫监察室。所以您好去问一下,也许这个单位对一般工程质量监督就叫“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中心”;遇到司法问题了就叫“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这是很正常,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因为没有必要为同一种事情设立两个机构,一方面这两个单位做的是同一件事,另一方面也可以节省人力资源。
可以改名啊,但要向省司法厅提出申请,同意后省厅会向全省发公告的。具体事宜可以到当地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办理。
我们是第三方检测单位机构,我们这里是中国建筑科学国家的建筑结构规范都是我们这里出的,我们这里抗震分析鉴定,房屋裂缝分析,建筑模型分析,三边工程
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改名字吗 例如原来的名称是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中心,鉴定表上改为大理州白族类似问题答案